稿件搜索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其关联方承诺函的公告

  股票简称:新金路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20—25号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分别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江东先生及其关联方四川东芮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东芮”)、香港嘉泰环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嘉泰”)出具的《承诺函》,相关情况如下:

  一、刘江东先生出具的《承诺函》相关情况说明

  (一)背景概述

  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控股股东收购公司所持参股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与成都市新众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市新众鑫”)、四川兴能新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四)》,由新疆融创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融创诚”)控股股东成都市新众鑫,收购公司所持新疆融创诚25%股权,并分二期向公司付清股权收购款人民币63,660,578.63元。其中,第一期股权收购款人民币1,200万元,目前已付清,第二期股权收购款人民币51,660,578.63元应不迟于2020年6月30日支付给公司。

  (二)承诺函主要内容

  为全力维护公司以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刘江东先生承诺:若成都市新众鑫未按上述协议约定足额向公司支付前述第二期股权收购款,则其差额部分由其本人补偿给公司。

  二、四川东芮实业有限公司、香港嘉泰环球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相关情况说明

  (一)背景概述

  2019年3月,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金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路租赁”)同重庆星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星瑞”)开展了售后回租业务。在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及《补充协议》项下重庆星瑞已向金路租赁支付租金2,400万元,其余租金人民币1,600万元应于2020年12月29日前支付给金路租赁。

  (二)承诺函主要内容

  为全力维护金路租赁的权益,四川东芮和香港嘉泰承诺:若重庆星瑞未按前述协议约定足额向金路租赁偿付前述1600万元租金,则其差额部分由四川东芮和香港嘉泰补偿给金路租赁,补偿资金来源为四川东芮和香港嘉泰自有资金或处置所持金路租赁股权所得价款。

  三、其他说明

  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江东先生及其关联方四川东芮、香港嘉泰作出的上述承诺目的是维护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督促刘江东先生及其关联方四川东芮、香港嘉泰严格履行作出的上述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