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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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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应收债权转让事项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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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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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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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开展PVC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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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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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20-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润资源”)于 2020 年4月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2017 年 3 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详细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17 年 3 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根据要求,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 根据要求,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2019 年 9 月 1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归并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拆分部分利润表项目根据财政部上述规定,公司需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变更日期: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依据上述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1、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合并
母公司
2、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3、《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并根据准则的规定对于2019 年 1 月 1 日至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进行调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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