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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第十六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新金路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20—10号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第十六次董事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邮件及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2层公司中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8名,实到6名,公司董事李刚剑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书面授权委托公司董事长刘江东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独立董事杜晓堂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张奉军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江东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013,347.09元。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年度公司无需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79,820,435.37元,2019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1,833,782.46元。

  鉴于目前宏观经济形势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状况,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展及主体企业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正在进行就地改造,所需资金量较大,为确保公司稳定持续发展,2019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专项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出具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局予以认可并对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公司董事局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和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总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保持有效内部控制,公司内控措施运行控制的部分环节存在缺陷。

  八、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和要求,为更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2019年末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清查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833,216.52元。考虑少数股东损益1,114,486.47元的影响后,减少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18,730.05元,故相应减少公司2019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718,730.05元。

  九、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次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

  十、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在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十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增长和需要,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孙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间申请授信担保累计不超过85,000.00万元,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各被担保方在办理金融机构授信中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在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规定前提下可进行调剂使用。该担保计划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董事局授权董事长或总裁)在上述担保事项及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担保法律文本,授权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十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开展PVC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期货套期保值工具来规避和减少PVC市场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确保公司稳健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在2020年度开展PVC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的最高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十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年报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确保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事项有序进行,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合计70万元。

  十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十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局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六名,独立董事三名。公司第十届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股东推荐的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江东、彭朗、刘祥彬、董剑锋、成景豪、张宏武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同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十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局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充分了解候选人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提名张宗俊、张奉军、叶玉盛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还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十七、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及独立董事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决策作用,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参照本地区及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津贴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人民币12万元/年(税后),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发生的费用(含差旅费)据实报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其中赔偿限额人民币10,000万元,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保险期限12个月。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权限范围内办理责任险购买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事宜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局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二十、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二十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

  以上第一、三、四、五、十、十一、十三、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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