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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债务融资计划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0-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东方明珠”)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债务融资计划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综合考虑未来几年业务发展、投资布局的资金需求,并基于公司目前资产负债情况,现确定公司2020年度对外债务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或等值外币),累计债务融资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8%。

  一、融资方式及其融资额度

  公司2020年度对外债务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亿元(或等值外币),融资方式包括: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贷款、贸易融资、保函、备用信用证等。

  二、融资担保

  公司债务融资一般采取无担保方式进行,涉及担保业务的,公司将按《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决策。

  三、融资主体范围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包括已设或新设的境内、境外控股子公司)。

  四、委托授权

  为更好地把握融资时机、提高融资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所授权债务融资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实施上述债务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决定融资方式、资金用途、时间、期限、利率、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的选聘、信息披露,以及相关协议、文件的签署事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或本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除外):

  (一)上述债务融资额度内,融资方式及其不同种类的融资金额可做适度调整;

  (二)授权有效期:自本次2020年度债务融资计划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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