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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0-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的地点: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0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的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的召集人: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龚俊强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33,754,72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9.429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数共97,951,107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21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5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数共35,803,620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081%。

  4、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493,6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25%。

  5、公司董事肖明志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由于受到疫情的影响,董事王志伟先生、沙重九先生、李文飚先生及独立董事王晋疆先生、刘麟放先生以网络视频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其余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年审会计师、保荐代表人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3,750,827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1%;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2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0,489,7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28%;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372%;

  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3,750,827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1%;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2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0,489,7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28%;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372%;

  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

  (三)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3,750,827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1%;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2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0,489,7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28%;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372%;

  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

  (四)审议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3,754,727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0,493,6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

  (五)审议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3,750,827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1%;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2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0,489,7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28%;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372%;

  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

  (六)审议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3,750,827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1%;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2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0,489,7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28%;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372%;

  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

  (七)审议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3,750,827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1%;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2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0,489,7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28%;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372%;

  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

  (八)审议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3,750,827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1%;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2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0,489,7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28%;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372%;

  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

  (九)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3,750,827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1%;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2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0,489,7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28%;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372%;

  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

  (十)审议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3,750,827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1%;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2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0,489,7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28%;

  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372%;

  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3,754,727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0,493,6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曹平生、常宝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联合光电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联合光电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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