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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0-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直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莱州海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蓝洋环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洋环保”)以1元的价格受让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莱州海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87.5%的股权,受让完成后蓝洋环保向莱州海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注入资本金17,500万元。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莱州海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贷款利率定价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量固定资产贷款及剩余有效期超过一年的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价变更为:不超过央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或不超过五年期以上LPR加减相应基点(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不超过一年期LPR加减相应基点),存量贷款转换后初始实际执行的利率不高于转换前执行的利率;同意公司将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尚未落实的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价变更为:不超过央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或不超过五年期以上LPR加70基点。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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