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0-05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文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传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白雪莲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注1: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765,857.71元,较期初增长106.36%,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商品以银行承兑结算方式收到货款增加所致;

  注2: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08,875,642.16元,较期初增长194.12%,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原材料货款增加所致;

  注3: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30,000,000.00元,较期初增长100.00%,主要系本报告期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原料款增加所致;

  注4: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0,869,626.50元,较期初增长376.99%,主要系本报告期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注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453,701,596.45元,较期初增长154.96%,主要系本报告期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所致;

  注6:长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1,459,965,591.43元,较期初下降75.10%,主要系本报告期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所致。

  2、利润表项目

  注7: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4,309,472.5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5.70%,主要系本报告期汇率变动产生汇兑收益及银行利息费用减少所致;

  注8:其他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299,175.9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2.11%,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注9: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35,707.1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7.86%,主要系本报告期对联营企业按照权益法核算确认投资损失所致;

  注10: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8,641,545.1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01.95%,主要系本报告期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注11: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96,281.7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7.99%,主要系本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注12: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6,030,660.7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7.87%,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注13: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602,638.88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75.90%,主要系本报告期对外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注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0,405,804.3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2.98%,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注1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06,058,726.1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26.92%,主要系本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增加,及上年同期收回理财投资所致;

  注1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09,256,165.6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7.48%,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偿还到期债务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公司董事、总裁辞职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事项

  公司于2020年1月9日收到公司董事、总裁李炳容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炳容先生因年满70岁到龄退休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裁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辞去其在子公司担任的职务,辞职后李炳容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于 2020年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副总裁职务调整及增聘副总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文静女士为公司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2)董事会同意对副总裁杨帆先生职务进行调整,杨帆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裁的同时,兼任公司心脑血管事业部总经理、新加坡柏盛国际集团首席执行官,全面负责心脑血管事业部的运营、管理等工作。

  (3)董事会同意聘任钱克强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任山东吉威医疗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心脑血管事业部在大中华区的运营、管理等工作,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2、关于公司拟发行疫情防控公司债事项

  为保障疫情期间公司防控产品持续稳定生产、加大供应,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满足疫情防控资金的需求,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疫情防控相关公司债券事项,公司拟申请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疫情防控相关公司债券,2020年4月24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疫情防控相关公司债券注册通知书。

  3、关于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蓝帆医疗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14,404 万元(含 314,404 万元)。2019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9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9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相关议案。

  2019年9月27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鲁发改外资备[2019]第128号)和《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鲁发改外资备[2019]第129号),可转债募投项目之收购介入主动脉瓣膜公司NVT AG 100%股权及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和收购 CBCH II 6.63%的少数股权项目获得了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备案。

  2019年10月11日,山东省商务厅颁发了《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上述两个募投项目涉及的商务主管部门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工作已经完成。

  2019年10月2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92685)。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19年12月2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68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于2019年12月13日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

  2020年3月19日,公司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关于请做好蓝帆医疗可转债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一落实,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回复。

  2020年4月3日,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45次会议对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进行了审核,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文静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