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2017]1728号文核准,于2017年10月20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4万股并上市,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并于2016年6月签署《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之保荐协议》。根据相关规定,中航证券对公司持续督导期限至2019年12月31日止。由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航证券就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的责任。
2020年3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为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聘请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担任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于2020年3月12日签署了《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之保荐协议》。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聘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2020年4月28日公司与中航证券签订了《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之保荐协议之终止协议》,当天公司与万联证券签订了《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持续督导协议》。中航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万联证券承接,万联证券已指派邵鸿波先生、贺延峰先生为保荐代表人,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邵鸿波先生、贺延峰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上述事项不会造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内容及预案实施情况发生
变化,请投资者知悉。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邵鸿波先生、贺延峰先生简历:
邵鸿波先生,现任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先后主持及参与了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IPO改制及上市项目以及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可转债等项目。
贺延峰先生,现任万联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总监,保荐代表人。先后主持及参与了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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