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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0-027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力泰”)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的通知,比亚迪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0]319号)。比亚迪以其所持的公司 A 股股票,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深交所无异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比亚迪持有公司346,360,9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1%。公司将根据比亚迪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后续发行的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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