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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60        证券简称:紫金银行        公告编号:2020-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变更的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通知,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新收入准则规定,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要求,本次主要变动内容及影响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新收入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行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本行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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