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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控股股东与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 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9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未发现其他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关联方使用的各种情形。

  二、关于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能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仅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无任何形式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及逾期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2019年度内发生的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陈冬华、冯仑、李心丹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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