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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的专项说明

  根据《证券法》的要求,作为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人认真审核了《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因受疫情影响,公司2019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尚未完成,且部分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无法保证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真实、准确、完整,可能与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存在重大差异。现对上述报告作以下说明:

  1、除公司2020年3月19日发布的《关于公司涉及违规对外担保的公告》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的关联担保事项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其他违规对外提供担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重大违规行为。对担保事项,公司已委托律师处理因违规担保而产生的诉讼事宜;同时,公司已督促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控股股东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上市公司违规担保问题,筹措资金解除担保并尽快妥善处理违规事项。公司将积极采取包括司法手段在内各种措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并根据仲裁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2、2020年4月2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公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延期披露2019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国各地复工都有所延迟,导致公司资产减值的评估工作和第三方相关的审计程序仍在进行中,部分财务数据目前尚未最终确定,年报审计整体工作进度晚于预期,导致 2019 年年度报告无法按照原预约时间披露,公司决定将原定于2020 年 4 月28日披露的经审计年度报告等相关信息延期至 2020 年 5 月 30 日进行披露。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延期披露2019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第二部分“不能在法定期限前出具审计报告的原因”,对尚未完成事项进行了说明。截至目前,公司2019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尚未完成,目前确定的重大不确定事项为2020年3月19日公司发布的《关于公司涉及违规对外担保的公告》,可能需要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对公司2019年度报告存在较大影响。同时,因2019年度报告审计尚未完成,公司不排除有其他重大不确定事项的可能,将根据年审会计师最终审计报告为准。鉴于公司存在上述不确定性,公司2019年度报告存在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风险。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将积极配合年审会计师的工作,确定相关数据。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若为负值,公司将出现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在 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董事签署:吴光胜、潘忠祥、张沈卫、诸志超、曹  健、谢维信、张玉川

  监事签署:吴晓光、刘  琳、路  威、汤  琪、余 勇

  高级管理人员签署:张沈卫、诸志超、张  峥、黄立锋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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