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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2021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20-024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2021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2020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营资金需要及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经营目标,公司拟利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富余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具体事项如下:

  一、拟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概述

  公司拟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产品存续期限不超过一年。不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委托理财产品。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限额为:在任何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三、投资方式

  购买理财产品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等为主体进行,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四、资金来源

  拟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

  五、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为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六、投资风险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资金投向为我国金融机构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以及相关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同时公司将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进行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密切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七、对公司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同时,公司将合理规划日常经营、业务发展与闲置资金理财的时间安排,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八、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20-2021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利益需要,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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