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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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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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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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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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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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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20-019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十五次监事会通知于近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卫庆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减值损失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及核销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计提减值损失及核销坏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保证公司2019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2021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0-2021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02年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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