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0-2021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20-023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0-2021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遵循市场“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确保公允性的前提下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开展日常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存贷款及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基金产品等业务,本次预计有利于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2021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楼婷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公司以不次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存款、理财、结构性存款、基金等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资金管理行为,相关产品利率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2、该议案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表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和表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年关联交易发生及2020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2019年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

  ■

  2、2020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预计金额和类别

  ■

  注:上述预计金额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浙商银行介绍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87.19亿元,法定代表人:沈仁康,住所:杭州市庆春路288号,成立时间:1993-04-16,经营范围: 经营金融业务。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千元)

  ■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在浙商银行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浙商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浙商银行拥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其资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完备,前期关联交易均正常履行,未出现违约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20年,公司拟在浙商银行以不次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存贷款及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业务,相关交易坚持公平、合理、公允、双赢和市场化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预计交易金额。

  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确保公允性的前提下在浙商银行开展存贷款及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业务,有利于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