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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ST百特          公告编号:2020-020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包含“强调事项段”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金属屋面围护系统、智能金属屋面系统和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提供包括项目前期咨询、方案设计、设备采购、施工承包、并网调试、电站试运行、质量验收、运营维护、项目建设等服务。公司多年来不断加强在技术研发、产品系统集成、深化设计、施工组织、工程运营管理方面的投入,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一体化解决方案。

  公司主要定位于工业建筑与公共建筑金属围护行业中高端市场,涵盖工业厂房、物流仓储、机场航站楼、火车站及大型交通枢纽、会议及展览中心等。公司的客户主要为项目建设的总承包商或工程项目的业主。在公司中标并与客户签订工程合同后,需要根据项目施工图设计计划、材料深化设计计划和工程进度计划委派设计师驻场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因此,雅百特承担的工程主要体现为管理承包模式,重点是协调内部设计、施工以及项目现场组织管理。在设计、施工和竣工交付过程中充分应用雅百特独有的BIM及相关信息化技术,提高工程质量,有效控制成本,提升工程效率,通过基于BIM的5D协同管理平台进行项目的精确总控。

  金属屋面围护系统行业经营模式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工程项目为中心,研发、设计、定制加工、服务等其他环节围绕工程项目展开,包含大量非标建筑的标准化体系的建立和实施。金属围护工程属于专业分包工程,其中绝大部分工程项目通过总包单位进行分包获得,少部分工程项目则由业主直接分包给综合实力较强的金属围护系统企业。在前一种总包单位分包模式中,金属围护系统企业与总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合同,并与总包单位进行工程款项结算;在后一种业主直接分包模式中,业主通常以招投标的方式确定金属围护系统分包单位,金属围护系统企业直接与业主签订工程项目合同,并进行工程款项结算。

  公司采取轻资产的运营模式,贯彻重技术,重研发,重项目管理的经营方针,针对行业大量非标建筑的主要特点,通过大量的技术创新和技术专利应,根据各项目设计参数采取项目原材料定制化生产,减少了施工变更和材料浪费,提升了施工效率,提高了环保节能效益,并大大降低公司风险和管理成本。

  近年来,雅百特承接多个国家重点工程项目,赢得了业主方的一致好评,与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一起积极推动了各地基础设施建设。报告期内,山东雅百特取得湘西州文化体育会展中心PPP项目钢结构工程-第十三届中国钢结构金奖、南昌国际博览城会展中心钢结构广场-第十三届中国钢结构金奖、肇庆新区商务会展创客综合体(一期)钢结构广场-第十三届中国钢结构金奖、昆明滇池国际会展中心2号地块、3号地块钢结构工程(一标段)-第十三届中国钢结构金奖、长沙梅溪湖国际文化艺术中心钢结构工程-第十三届中国钢结构金奖、南宁国际会展中心改扩建及周边市政交通完善钢结构工程-第十三届中国钢结构金奖、敦煌大剧院钢结构工程-第十三届中国钢结构金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

  2019年,雅百特实现营业收入104,657,977.15元,同比减少54.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8,007,972.21元,同比减少30.86%。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534,320,008.76元,比上年末减少6.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77,450,890.04元,比上年末减少79.03%。

  报告期内,因受2018年7月4日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的影响,公司资金面极度紧张以及主要账户被冻结的情况未得到改善。2019年12月,因公司就该刑事案件已无须承担被刑事处罚的责任,公司股票恢复正常交易。目前,公司正在努力消除上述影响,主营业务也在恢复中。公司经营管理层主要着力于以下工作,首先利用现有资源全面投入到未完工项目的施工中,同时积极参与新项目的投标工作,因新增项目规模较小,使得经营业绩仍低于预期。其次,公司经营管理层不断研究、寻求各种资产变现途径,盘活存量资产,不断与银行等债权人谈判争取实现债务展期、债务和解等以缓和公司资金压力,保证公司经营正常开展。第三,根据公司现状,不断调整公司架构,降本增效,提升公司风险防控能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54.37%,主要是报告期内继续受行政处罚的影响,资金流受限,新业务承揽下降所致。

  (2)报告期内,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58.87%,主要是报告期随营业收入同向减少所致。

  (3)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上升30.86%,主要是上期计提大额商誉减值损失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主要为财政部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均按该准则要求编制,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8)。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该准则规定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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