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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5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纶科技”)2019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及《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因2016年至2018年虚构贸易业务,导致公司2016年至2018年虚增收入、成本及利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规定,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司追溯调整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财务报表,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内容

  2016年至2018年,全资子公司新纶科技(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新纶”)与自然人张和春控制的多家公司虚构贸易业务方式,虚增收入、成本及利润。

  2016年多确认营业收入336,551,169.77元,多确认营业成本249,356,742.08元,多确认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0,761,044.23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多计92,522,075.86元,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少计92,522,075.86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多计268,559,023.83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少计268,559,023.83元;

  2017年多确认营业收入338,282,377.40元,多确认营业成本244,479,252.35元,多确认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98,132.75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多计357,127,931.81元,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少计357,127,931.81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多计272,192,441.74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少计272,192,441.74元;

  2018年多确认营业收入62,339,658.99元,多确认营业成本44,254,103.57元,多确认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362,585.57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多计64,836,872.58元,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少计64,836,872.58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多计2,338,632.43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少计2,338,632.43元。

  本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具体调整

  公司按追溯重述法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1、2016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

  2、2017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

  3、2018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

  本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更正后,公司的财务信息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应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

  三、本次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更正前期会计差错及追溯调整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的规定,能更准确、可靠、真实地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同意本次更正前期会计差错并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的调整符合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作出的会计差错更正。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作出的相关更正,符合《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关于该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希望公司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完善内部控制,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五、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审核结论:我们认为,新纶科技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如实反映了新纶科技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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