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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20-018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单独在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

  (三)执行修订后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8)15号、〔2019〕8 号、 〔2019〕9 号、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以上会计准则变化自财政部要求时间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

  (三)执行修订后债务重组、非货币你资产交换准则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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