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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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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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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9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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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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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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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20-018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单独在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
(三)执行修订后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8)15号、〔2019〕8 号、 〔2019〕9 号、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以上会计准则变化自财政部要求时间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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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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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执行修订后债务重组、非货币你资产交换准则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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