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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及整改报告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0-041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及整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自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及整改报告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金占用情况

  (一)资金占用的情形

  1、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国轩”)持有公司股份233,803,652股(截至2020年4月24日),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缜先生和李晨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97,120,2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5.16%,为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国轩执行董事李缜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

  2、2019年11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支付其基建供应商工程款4,000.00万元,该供应商转给珠海国轩4,000.00万元,用于归还珠海国轩的银行借款,形成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公司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流程。

  (二)上述被占用非经营性资金截止目前的归还情况

  截至2020年4月29日,珠海国轩已向公司归还了全部占用资金合计4,000.00万元,前述款项产生的资金占用费用78.30万元也已全部归还至公司账户。

  注:以上各笔资金占用费的费率,均以最近一期上市公司银行贷款利率为依据确定为4.35%/年。

  二、整改措施

  为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司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相关本金和利息虽已全部收回,未给公司造成实质性损失,但事实上形成了资金占用以及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暴露了公司内部控制方面的不足,有关制度和管理措施未能切实、严格的执行。针对上述事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并给予相应处罚。

  2、组织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规定的执行,防止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再次发生。同时,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完善内控运行程序,强化资金使用的管理制度。

  3、完善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行使监督权,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督促公司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促进企业规范发展。

  4、公司将要求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证券监管规则的学习,提高公司员工法律及风险意识;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证券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强化关键管理岗位的风险控制职责;组织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证券相关法律法规、最新监管政策,强化内部控制监督,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三、致歉

  截止目前,珠海国轩已向公司归还了全部占用资金并支付了相应资金占用费,未给上市公司造成实际损失,但事实上形成了资金占用以及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暴露了公司内部控制方面的不足。

  针对上述公司自查发现的问题,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管理层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

  对上述违规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真诚地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并深刻认识到此次事件影响的严重性。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各项监管规则的学习,提高守法合规意识,避免违规资金占用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相关风险提示

  1、鉴于发生上述事项,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相关方可能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证券交易所实施纪律处分的风险。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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