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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0-028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详细说明(详见本报告“第五节 重要事项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分为动力锂电池和输配电设备两大业务板块。

  (一)主要业务概要

  1、动力锂电池

  公司系国内最早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自主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之一,拥有自主核心知识产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生产的动力锂电池产销量多年排名国内前列,2019年国内装机量排名第三,主要产品为正极材料、动力电池电芯、动力电池组、电池管理系统以及储能型电池组等。公司与国内多家主要新能源整车企业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产品广泛应用于纯电动商用车、乘用车、物流车,混合动力汽车,同时,公司积极与国内主要通信设备企业及国家电网等开展合作,产品广泛应用于通讯基站、储能基站、风光互补、移动电源等新能源领域的业务创新。

  2、输配电设备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源电器生产制造的输配电设备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装备工业之一,担负着为国民经济、国防事业、人民生活电气化提供电气设备的重任。公司主要产品为高压电器、高低压开关成套设备、电器数字化设备、配网智能化设备、系列化互感器、变压器、断路器、一体化充电桩、车载充电机及储能机柜等,产品广泛应用于火电、水电、核电、风电、冶金、铁路等行业领域。

  3、经营模式

  经过多年的经营管理与发展,公司已形成了一套完整成熟的研发、生产、采购和销售体系。公司建立了独立自主的知识产权体系,拥有专业的研发团队,并与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校合作共同开发,构建内外协同、标准高效的研发模式;公司以计划生产为主,结合市场需求波动和季节性特征,适时安排生产,同时也会针对不同客户需求,制定生产计划,按订单生产;公司制定严格的供应商考核流程,构建高质量、高效率的供应商数据库,通过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等方式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保证生产物料供应可靠稳定,减少因物料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采购成本和生产成本,从而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制造成本;公司根据客户的具体订单需求和采购合同规定,直接销售给客户并提供相应的产品售后服务,尽心尽力满足客户需求。

  4、业绩驱动因素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加剧,全球范围内以英国、德国为首的国家纷纷提出燃油车禁售时间表,欧美部分车企也陆续推出新能源汽车产能规划,新能源汽车市场前景广阔。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19年度在补贴退坡的压力下,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4.2万辆和120.6万辆,非限购城市新能源汽车销量快速增长,用户对新能源汽车关注度提升。2019年3月,国家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及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优化技术指标,坚持“扶优扶强”,具备全产业链核心技术储备和较高规模效应的企业将会产生更大的抗风险能力。2019年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继续执行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旨在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刺激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应对冲补贴退坡的压力。此外,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和《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新能源产业及动力电池行业的发展。

  公司构建了独特而专一的全产业链体系,从电池的材料端、制造端,到产品端,建成了完整而科学的锂电池垂直产业链,环环相扣,在精耕细作之下能有效降低成本,保证企业成长、应对外部变化。同时,伴随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高速发展,锂电池成本的不断下降,电池的梯次利用逐渐被市场认可,低容量电池的拆解回收价值也凸显,储能应用场景逐步成熟,国内储能市场潜力巨大,储能已越来越受到政府能源部门和科技部门的关注和支持,储能市场的空间发展潜力巨大。

  (二)行业发展及公司所处地位

  1、动力锂电池行业

  动力电池是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心脏”,直接影响着电动汽车的续航和安全性。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带动下,动力电池过去11年迎来爆发式增长,根据中汽研数据,2009-2019年,国内装机量从0.03GWh增至62.2GWh,增长超千倍。

  根据中汽协数据,截至2019年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381万辆,占汽车总量的1.46%,其中,纯电动汽车保有量310万辆,占新能源汽车总量的81.19%。根据2019年12月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比将达25%左右。

  随着新能源汽车积分制度正式实施,传统燃油车企业将加大对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布局,2019年外资企业在国内不断寻求合资或独资建设新能源汽车产线,中国动力电池市场需求量亦将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根据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数据统计显示,2019年国内动力电池装机量约为62.38GWh,预计到2020年动力电池产量将突破158.8GWh。公司动力电池装机量约为3.2GWh,国内市占率为5.2%,行业排名全国第三,其中磷酸铁锂电池装机量2.9GWh,排名全国第二,新能源专用车装机量居于全国第一。

  2、输配电设备行业

  输配电设备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装备工业之一,担负着为国民经济、国防事业、人民生活电气化提供电气设备的重任。

  输配电设备是重要的基础性行业,广泛应用于电力系统、轨道交通、汽车制造等领域,行业的周期性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周期性基本一致,不会因下游某个行业的变化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随着新兴产业蓬勃兴起,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对输配电设备技术水平与质量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也为输配电设备制造和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

  公司子公司东源电器,系国家原两部首批定点的高低压开关设备生产厂家、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经过多年积累与发展,公司已形成较强的技术开发优势、产品链优势、质量及品牌优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18年12月26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18]2204号),“国轩转债”信用等级为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公司年报公告后2个月内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中国领先的电池企业,专注于动力锂电池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加速布局国内与国际市场,积极应对补贴退坡政策、汽车销量下滑、产业竞争加剧等不利因素,围绕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以利润为中心,加大研发投入,降本增效,保持了生产经营的稳健运行。

  根据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数据统计显示,2019年国内动力电池装机量约为62.38GWh,公司动力电池装机量约为3.2GWh,国内市占率为5.2%,行业排名全国第三,其中磷酸铁锂电池装机量2.9GWh,排名全国第二。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5,889.86万元,同比下降3.28%;实现营业利润5,885.34万元,同比下降90.79%;实现净利润4,833.27万元,同比下降91.69%。其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125.38万元,同比下降91.17%。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产品技术端

  公司坚持“做精铁锂,做强三元,做大储能”的产品路线,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对企业竞争优势的推动作用,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引进国内外高端技术人才,加快研发硬件平台建设,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58,814.5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1.86%,同比增长19.22%。

  在磷酸铁锂电池技术方面,公司磷酸铁锂电池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报告期内,公司磷酸铁锂电池单体能量密度最高已突破190Wh/kg,配套多款乘用车型的系统能量密度超过140Wh/kg,续航里程在400km以上。公司通过不断提升电池材料性能,已实现磷酸铁锂电池单体能量密度突破200Wh/kg,同时,通过改进电池包结构设计和成组工艺,磷酸铁锂电池系统能量密度已实现160Wh/kg,目前该款产品已经开始产业化推进。

  在三元电池技术方面,报告期内,通过产品设计的全面提升以及关键制造技术的突破,公司三元VDA电池单体能量密度达到230Wh/kg,已批量供应到奇瑞、吉利、东风小康等纯电动车型。在高镍三元电池开发方面,公司承接的国家科技部“高安全高比能锂离子电池系统的研发与集成应用”重大专项通过科技部专项检查,电池能量密度实现302Wh/kg,循环次数超过1500周。目前处于产品验证阶段,预计于2020年底实现装车。

  此外,通过材料端、体系端、结构端的协同改进,公司推动低成本磷酸铁锂电池研发,在保持电池高质量高性能的同时,实现电池成本的不断降低;并且公司与下游车企合作,改良产品开发策略,节约开发成本,实现公司未来产品的竞争优势。

  2、客户市场端

  公司致力于制造“物美价廉”的产品,以“让产品走向国际市场”为目标,积极开发优质客户。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成功进入华为、吉利、上汽大通、上汽通用五菱、长安汽车等下游企业供应链,与BOSCH、TATA、荷兰Ebusco等国际客户达成合作意向,与国际多家品牌车企展开产品开发和技术交流。

  在乘用车方面,公司与江淮、北汽、奇瑞、长安等整车企业形成稳定战略合作关系,公司产品配套江淮IEV7、IEV7S、IEVA50、IEVS4,长安欧尚X7EV,北汽EC3,奇瑞eQ1等多款纯电动车型;三元电池也开始批量配套奇瑞、吉利等车型。公司立足于物流行业的发展趋势及绿色新能源专用车应用推广,公司与上汽大通、江淮商用车、奇瑞商用车、恒天全方位合作开发多款新产品,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专用车装机量位于国内第一。同时,公司已经与华为、中国铁塔、国家电网、中电投等企业达成储能领域合作共识,共同开拓国内外储能市场。

  3、生产管理端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以利润为中心的制造单位核算体系,加强成本利润意识,增强管理灵活性与自主性,提升公司整体经济效益。同时,公司大力推进精益化生产,从管理中抓效益,实现从研发设计端、工艺流程端、生产制造端到售后服务端的产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公司承担的“新能源汽车锂动力电池智能工厂(年产6亿安时锂动力电池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国家智能制造新模式项目顺利通过验收,在工业互联网发展应用上取得重大突破。

  公司着力落实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加强总部职能部门、工程研究总院以及产线的高效运营管理;完善供应链管理制度,规范供应商准入与淘汰机制;优化新产品开发管理流程,严格执行新产品开发过程的质量阀点管控,强抓生产关键工序的质量管理;及时响应客户诉求,主动服务客户,提升产品售后质量,赢得客户满意。

  4、资本运营端

  公司借助资本平台,努力构建全产业链条,在产业链关键节点开展深度合作,逐步整合上下游优质资源,打造生态链价值网,构建产业生态圈,形成利益共同体,保持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可转换债券发行,募资资金18.5亿元,发行期限6年,主体评级、债项评级均为AA,有效地降低财务杠杆,优化资本结构。同时,公司实施了第二次员工持股计划,调动了骨干员工的工作激情,增强了公司的凝聚力与向心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财务附注三、10。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3)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4)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①于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前后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对比表

  ■

  ②于2019年1月1日,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新金融工具准则账面价值的调节表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5月,南京国轩新设全资子公司南京国轩电池研究院有限公司;2019年6月,合肥国轩新设全资子公司四川国轩顺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9月,合肥国轩新设控股子公司合肥佳驰科技有限公司;故本期新增合并南京国轩电池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国轩顺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佳驰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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