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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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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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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雪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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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良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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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9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19次董事会会议及9次股东大会,分别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至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至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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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议召开前,本人均认真仔细的审阅了会议相关资料,并积极参与会议的讨论,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我们在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的了解、查验和研究的基础上,依据我们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发表了客观、公正、独立的意见。报告期内对董事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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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现场办公情况
2019年度,本人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后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融资情况、出售资产等情况,并时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变化情况可能对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计提资产减值、对外担保、出售资产、会计师事务所更换、年报编制、业绩亏损等重大事项严格要求公司按照信息披露规则对外及时披露,以及对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及完整性进行核查,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公司,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3、对公司经营管理的调查
本人对需经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在会议召开前,均事先对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阅,在此基础上审慎、客观、独立的行使表决权,确保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不受损害。
本人积极督查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特别关注经营层对各项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关注了公司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包括减值涉及的事项、金额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减值测试的程序和依据是否充分、合理合规等情况;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包括公司总的债务担保风险是否可控,是否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等情况;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更换以及公司业绩亏损等重大事项。同时,对公司出售子公司股权包括四川恒康源药业有限公司股权以及澳洲PRP股权转让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通过上述工作,本人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主要工作为: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履责,积极参与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完善、内部制度的审查等工作。在定期召开的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上,认真阅读并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相关报告,对相关意见进行阐述;并对公司内部审计程序及内控规范提出了建议,进一步提升了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性,提升公司内部控制程序运作的规范性。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本人持续关注新审计机构的选聘、审计计划执行、资产减值、审计结果,并事前事中事后与审计机构、会计师保持了密切沟通。
2、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五、其他方面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或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0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加强同公司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强化对中小股东的保护意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并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经验给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良成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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