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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0-027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康美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426号,以下简称 “《工作函》”),具体内容如下: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晚间,你公司发布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相关专项说明。鉴于该事项对公司及投资者影响重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根据公告,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与前期业绩预告差异较大,且公司未及时更正业绩预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应当及时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充分提示有关风险;同时应当严格依据会计准则的规定,保证会计处理合法合规,确保财务数据及年报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核查未及时更正业绩预告的具体原因及有关责任人。

  二、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全面、审慎核查公司在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重大违规行为,并就有关情况发表明确意见,充分提示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与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公司前期披露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涉嫌虚增营业收入、营业利润、货币资金等信息披露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我部已多次督促你公司核实有关信息,做好整改工作。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落实有关要求,做好公司2019年年报的编制和披露工作,保证会计处理合法合规,并确保年报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四、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应当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准则,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执行充分、适当的审计程序,认真开展公司2019年度年报审计工作,严格履行质量控制复核程序,客观、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并及时出具审计报告。

  请公司收到本工作函后立即披露。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审会计师等应当勤勉尽责、诚实守信,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并落实本工作函的要求,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对于查实的信息披露违规问题,我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公司将认真落实工作函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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