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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20-015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提前以书面、电话形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春江先生主持,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

  按照《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22号)及《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做好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上证发〔2020〕23号)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年度的主要经营业绩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并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根据《证券法》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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