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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0-50

  债券代码:112807          债券简称:18宜健01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奕民、刘壮青、王少侬。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振耀、袁胜华。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表决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法定人数,少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人数,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本次换届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会成员补选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振耀先生、袁胜华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夏成才先生为公司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其已在公司连续任职满六年。在第七届董事会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生效时,将导致公司出现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规定,夏成才先生将继续履职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公司将自第八届董事会生效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工作。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 的情况向深交所反馈意见。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将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奕民,男,197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EMBA,2007年至今在我司工作,现任公司董事长。

  陈奕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于2019年12月31日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刘壮青,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毕业于美国佩珀代因大学。2007年至2009年,供职于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美国分公司,2010年5月至11月,供职于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裁、2010年12月至2015年11月任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年10月起至今任宜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刘壮青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于2019年12月31日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王少侬,女,196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大专学历。曾任广东汕头茶叶进出口公司任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王少侬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王振耀,男,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公共管理硕士,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法学博士,曾在国家民政部工作,现任深圳国际公益学院创始院长、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

  王振耀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袁胜华,男,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法学硕士,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94 年至今任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袁胜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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