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金融 公告编号:临2020-20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公司对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8,329,329.1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71,881,715.2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2019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661,073,921.06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及历年利润分配情况,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9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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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说明
(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2017年-2019年)实现的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5.64%,已超过30%,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延安东路延伸线建设及周边片区棚户区城中村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贵铝电解铝老工业区改造共享项目等2020年贵州省级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处于开发建设初期,项目投资较大。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四、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现有项目开发建设进程,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的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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