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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对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宜华生活”)2019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亚会A审字(2020)1356号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18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相关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宜华生活公司于2020 年4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深专调查字2020164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止,由于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结果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在审计过程中,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发现,宜华生活公司与货币资金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导致我们无法对已获取的审计证据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评价,无法对宜华生活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价,无法对宜华生活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无法判断已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因此对宜华生活公司财务报表整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专项说明

  对于亚太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公司董事会尊重其独立判断。董事会将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可能性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认识到本次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具体如下:

  1、完善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认真做好财务信息归集整理、账务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点核实及债权债务的清偿等各项清理工作,做到账表相符;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对企业会计准则、政策的理解及运用方面的培训,助其提升专业能力,确保财务核算的质量。

  2、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不断优化公司业务及管理流程,加强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加大内控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与风险防范机制,不断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公司于2020 年4 月2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深专调查字2020164 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公司尚未收到相关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同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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