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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0-087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2014〕1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113,300股,配售价为每股人民币10.15元,共计募集资金599,999,995.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4,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85,999,995.00元,已由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2月28日汇入围海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保荐费首期预付款、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5,949,113.3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80,050,881.7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38号)。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3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定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3,850,06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87元,共计募集资金2,469,999,995.81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1,000,000.00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2,458,999,995.81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汇入围海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1,273,850.06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447,726,145.7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8号)。实际支付上述外部费用10,273,850.0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448,726,145.75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

  [注]:募集资金结余包括实际已支付但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列支的发行费用741.39万元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针对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奉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奉化投资公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舟山六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横投资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31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针对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公司及子公司浙江省天台县围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台投资公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塘投资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宁波东海银行总行营业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子公司奉化投资公司、六横投资公司、天台投资公司、建塘投资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合计共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截至本专项报告报出日,该账户已解除冻结,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五说明。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合计共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以上3个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截至本专项报告报出日,以上3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解除冻结,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五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余额25,000.00万元,购买的大额单位定期存单合计32,000.00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华夏银行18,000.00万元理财产品期后到期后未能全部赎回,详见本专项报告五之说明。

  [注2]: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汇通支行合计32,000.00万元大额单位定期存单已用于质押,到期未能赎回,详见本专项报告五之说明。

  [注3]:购买的华夏银行7,000.00万元理财产品到期未能赎回,详见本专项报告五之说明。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4,051.56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14,540.41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5月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609,623,007.72元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专项报告报出日,尚未归还。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江两侧围涂建设-(分阶段运行)移交工程项目部于2018年7月13日收到业主方《关于建塘江两侧围涂工程在建工程项目停工的通知》(甬新围开〔2018〕8号)及其转来的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停止围涂工程建设的通知》,根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对建塘江两侧围涂工程,除整改项目外,即日起停止施工,项目停工持续时间尚不确定。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长审批金额权限,本公司于2019年2月1日使用募集资金1,700.00万元向建塘投资公司进行增资。本公司已于2019年2月1日将1,700.00万元增资款自募集资金账户转账至建塘投资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根据2019年3月13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

  3、2019年8月2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可使用时间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奉化市象山港避风锚地建设项目及配套工程(BT)项目原预计可使用状态为2019年8月31日,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19年10月31日;舟山市六横小郭巨一期围垦工程-郭巨堤工程项目原预计可使用状态为2019年6月30日,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0年3月31日;天台县苍山产业集聚区一期开发PPP项目(一标)原预计可使用状态为2020年3月31日,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0年12月31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被用于归还逾期借款

  2018年12月14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00万元购买了华夏银行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0243,到期日为2019年12月13日。

  2019年3月14日,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宁海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华夏银行宁海支行向本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1.35亿元,贷款期限8个月,自2019年3月25日始至2019年11月22日止。上述贷款到期后,本公司未能足额履行还款义务。

  2019年12月13日,前述结构性存款到期,本金7,000.00万元,收益2,164,054.79元,共计72,164,054.79元,未经本公司同意,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强行将上述理财到期款先转入本公司开立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的一般户,摘要显示为“结构性存款到期兑付”;然后又转入本公司开立于华夏银行宁海支行的一般户,归还逾期贷款,摘要显示为“逾欠户部分还款”,未转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被用于违规担保质押

  本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12日、12月28日、2019年3月11日用闲置募集资金在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汇通支行(以下简称“长安银行”)购买大额单位定期存单10,000.00万元、15,000.00万元和7,000.00万元。上述大额定期存单均以质押方式为控股股东浙江省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和关联方在该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截至2019年12月31日,由于浙江省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和关联方未能如期偿还票款,上述存款被划转至银行保证金专用账户,未能如期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三)光大银行诉讼导致账户冻结

  2018年度本公司与光大银行宁波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5,00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6月29日至2019年6月29日止,并由奉化投资公司对该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本公司未能如期偿还全部借款,光大银行宁波分行于2019年7月12日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2019)浙0212民初10999号),要求偿还借款本金4,992.89万元,利息(含罚息)20.76万元,并承担律师费、诉讼费等50.00万元,合计人民币5,063.65万元,奉化投资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该诉讼事项导致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江东支行账号为3901120029003050154募集资金账户、广发银行宁波高新区支行账号为9550880026000900420募集资金账户、奉化投资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宁波高兴区支行账号为33101985136050511076募集资金账户等银行账户被法院申请冻结,被申请冻结金额为5,063.66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上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冻结金额合计为4,567.86万元,截至本专项报告报出日,已解除冻结。

  (四)千年工程公司诉讼导致账户冻结

  2017年8月24日,本公司与上海千年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年工程公司”)签订《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购买资产协议》”),以7.13亿元对价购买持有的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年设计公司”)40.03%股权,由于本公司未在规定日期支付剩余的股权转让款,2019年12月25日千年工程公司向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2019)浙0291财保23号)。因该诉讼事项导致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江东支行账号为3901120029003050154募集资金账户、中国建设银行宁波高新区支行账号为331501985136000006030募集资金账户等银行账户被法院申请冻结,被申请冻结金额为7,714.01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上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冻结金额合计为385.02万元,(其中382.10万元为轮候冻结)截至本专项报告报出日,已解除冻结。

  (五)购买的华夏银行1.8亿元理财产品期后到期未全额赎回

  本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8,000.00万元购买了华夏银行企业客户慧盈结构性理财产品19230844,理财产品于2020年4月1日到期,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2%,取得理财产品收益576.00万元,收回本金10,285.99万元,剩余本金7,714.01万元因上述五、(四)诉讼原因导致该部分金额被冻结未能如期转回到募集资金专户。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 月28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单位: 人民币万元

  ■

  [注1]:奉化市象山港避风锚地建设项目及配套工程(BT)项目各单项子项已于2019年下半年陆续完工,目前还未完成竣工决算,故还未产生效益。

  [注2]:舟山市六横小郭巨二期围垦工程-郭巨堤工程项目目前还处于建设期,还未产生效益。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天台县苍南产业集聚区一期开发PPP项目(一标)尚在建设期,还未产生效益。

  [注2]: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江两侧围涂建设-(分阶段运行)移交工程部分子项目本期已完成竣工验收,并收到回购款2.3亿元,预计项目收益率14.73%(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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