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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0-016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理财投资受托方:银行、券商、基金和信托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投资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的产品品种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选择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投资产品进行投资。

  (四)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五)现金管理期限

  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六)现金管理实施单位

  现金管理由南都物业集团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进行,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及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谨慎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财务管理中心建立投资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上网及报备文件

  (一)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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