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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0-xxx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停牌一天,并于2020年5月6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0年5月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ST围海”变更为“*ST围海”;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因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2、公司股票简称由“ST围海”变更为“*ST围海”;

  3、股票代码仍为“002586”;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公司股票自2020年4月30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2020年05月06日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因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四项、第13.2.3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0年4月30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2020年05月06日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1、关于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的解决措施

  公司要求控股股东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和资产重组、合法借款等多种形式积极筹措资金无条件归还相关银行的贷款,协助公司及时解除存单质押;无条件向公司偿还所占用的资金,并及时支付在占用期间所产生的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计算),消除对公司的影响,尽量减少损失。

  2、关于预计负债的说明及后续措施

  公司计提预计负债是基于专业律师的法律意见书并参考相关案例,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存在的担保损失进行的合理预估。针对违规担保涉诉案件,公司已通过代理律师搜集证据并积极应诉,争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并取得有利于公司的判决,维护公司合法利益。为杜绝类似事项发生,公司将进一步严格公司印章管理,切实规范担保业务审批流程,防范担保风险。

  3、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三会运作,充分保障董事、监事、高管特别是独立董事对于公司重大信息的知情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和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经营和内部控制关键环节的“事前、事中、事后”监察审计职能;约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规范的决策和经营行为。

  4、强化内部审计监督职能

  公司将大力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的建设,完善实时内部监督流程、防范内部控制的执行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除了至少每季度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证券投资、风险投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外,还应出具内部控制执行监督检查报告并提交董事会,一经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提请公司董事会采取相应措施。同时,为防止再次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审计部及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跟踪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等情况,定期核查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明细,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分析。

  5、组织相关人员的培训学习

  公司董事会责成有关部门,组织全部中高层管理人员,就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基本要求、《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学习,提高相关人员规范运作意识。

  6、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公司将在该事项取得进展或消除影响后,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

  如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自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暂停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4-87911788

  联系传真:0574-87901002

  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

  邮政编码:315040

  电子邮箱:ir@zjwh.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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