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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作为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2019年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等进行了沟通,我们同意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该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也认可为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拟采取的措施。同时,我们将高度重视和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落实相应措施的执行情况,尽快消除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廉慧、陈合、王奋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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