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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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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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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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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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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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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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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5
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转股代码:191537 转股简称:文灿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0年4月29日,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将按新收入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主要内容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和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财务报告信息质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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