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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2020-010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往来,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由独立董事单独表决通过,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上述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

  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必要环节,公司与关联方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交易价格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符合公平合理及市场化原则,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504,100万元,实际发生额446,419万元,2019年的实际交易额比预计少57,68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另外,2018年公司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自协议生效起三年有效),该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金融服务协议》就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公司按照该协议约定执行。《金融服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19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日存款最高余额为462,872.25万元,期末存款余额为447,864.32万元;贷款日最高余额为310,000万元,期末贷款余额304,325万元;入池的应收票据日最高余额53,088.40万元,开出的应付票据最高余额293,494.93万元。公司因存款收到的利息收入为2,140万元,因贷款支付的利息为16,212万元,因票据贴现支付的贴现息及手续费为9,837万元。

  (三)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2019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结合公司2020年经营预测和行业发展展望,现就公司2020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1、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和购买商品、服务

  (单位:万元)

  ■

  2、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按照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执行。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42,671.7419万元,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恒,企业住所:河南省义马市千秋路6号 ,经营范围:“对采选业、化工业、铝工业的投资;铁路专用线煤炭运输;发电;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种植业;养殖业;技术服务、咨询服务。(以上范围凡需前置审批或国家有相关规定的,凭许可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经营)”。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二)关联方: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闫长宽,企业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西三街(国龙大厦)17层,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关联关系:与公司同受最终实际控制人控制。

  (三)关联方: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洛阳永龙能化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4,0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宋宪生,企业住所:孟津县城关镇咸宁路,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化工行业业务咨询;化工设备销售;煤化工项目投资”。

  关联关系:与公司同受最终实际控制人控制。

  (四)关联方:义煤集团新义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1,470.3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书文,企业住所:洛阳新安县正村乡白墙村,经营范围:“煤炭开采,矿用物资、机电设备购销,煤矿技术服务,煤矿设备制作、安装及租赁,普通货物装卸搬运服务。物业管理。矿业项目开发(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五)关联方: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44,675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李建立,企业住所:河南省义马市人民路西段,经营范围:“基本有机化工原料及精细化工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行业信息咨询,化工设备制造及安装,副产品综合利用,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大型煤化工产品生产、销售,粉煤灰综合利用,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施工,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重质蜡,液体石蜡,稳定轻烃,二甲基亚砜,聚甲氧基二甲醚,硫酸铵,纳米碳酸钙,碳酸甲乙酯,脲醛树脂,N-甲基吡咯烷烔,1,3-丙二醇,铜铋催化剂,铜粉,硅酸镁,氧化铝,硫酸铜,镍粉,钼酸铵,氢氧化铋(不含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1,4-丁二醇9万吨/年,正丁醇750吨/年;焦炭、钢材、聚氯乙烯”。

  关联关系:与公司同受最终实际控制人控制。

  (六)关联方:三门峡义翔铝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9,86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法定代表人:苏红伟,企业住所:三门峡市渑池县张村镇,经营范围:“氧化铝、氢氧化铝、铝制品生产、加工,本企业自产产品销售。(以上项目中需专项审批的,未取得审批前不得经营) ”。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七)关联方:河南省豫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卜宪乐,企业住所:义马市银杏路银杏国际花园7号楼17层,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矿山工程、机电设备安装、装饰、装潢、市政工程、大型土石方工程、公路桥梁、高低压变电系统及输配电线路;道路、起重、砼预制件、 水泥制品、设备租赁、土建电气检测试验;修理、器材、物资供销。油料(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钢结构工程、防腐保温工程施工”。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八)关联方:河南永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8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陈丕栋,企业住所:义马市千秋路东段,经营范围:“工矿机电产品及配件、自救器、气体测样器、有害气化检测管、安全防护器材、仪器仪表及配件的制造和销售;支护用品、塑胶制品、水泥制品、标准件、电焊条、铁道配件生产、销售;木器加工、木材经营(凭许可证经营)、矿用机电设备维修;特种设备及压力管道安装、维修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制或进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办公机具维修销售、办公服务。铁道配件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凭资质经营)、建筑材料、房屋租赁;煤炭、焦炭、有色金属、钢材、机械设备经营;灭火材料、封堵材料、齿轮、轴承、风筒、风筒布、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凭资质证)生产、销售;电缆、物流货运代理、货物仓储、装卸、包装、配送及信息服务(凭资质证) 矿用综采设备修理及配件供应,液压支架、滚筒式采煤机、掘进机、顺槽用转载机、顺槽用破碎机、刮板输送机、乳化液泵站、煤矿用挖掘式装载机、煤矿用侧卸装岩机、带式输送机、液压钻车等修理制造;电器产品、矿用封孔器;国内贸易、物资供销”。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九)关联方:青海省矿业集团天峻煤业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左剑锋,企业住所:青海省天峻县煤炭监控中心,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发(不含勘探、开采);矿山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矿山机械设备租赁、煤炭批发经营。(以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关联方。

  (十)河南省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国有控股),法定代表人:苏建敏,企业住所:义马气化厂生活区职工活动中心三楼,经营范围:“燃气、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剧毒及危险化学品)、煤炭、收集工业用水、机械设备、电器仪表、有色金属;甲醇、液氨、液氧、钢材、建筑材料、橡胶及制品的销售”。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同受最终实际控制人控制。

  (十一)义马煤业综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84,124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法定代表人:刘显胜,企业住所:义马市煤化工产业集聚区,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甲醇、液氧、液氮、硫磺、杂戊醇、硫铵、废气发电、蒸汽等相关产品;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化学品);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1.4-丁二醇的销售;氧化铝、铝锭、煤炭、焦炭、钢材、炉灰、炉渣、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橡胶及制品的销售;房屋租赁;电器仪表及配件的租赁和销售”。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十二)青海义德工贸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王健,企业住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汇路33号半岛花园50号,经营范围:“煤炭器材、建筑材料、工贸产品、农副产品(不含粮油)的销售;矿山工程承建;种养殖业(不含畜禽、蜂);煤炭销售;酒的销售;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房屋建筑工程;草坪绿化;劳务分包;水泥制品的销售;矿用设备检修;有色金属销售(不含贵稀金属);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销售;石油焦、乙烯石油、轻质循环油、石油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润滑脂的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采购与销售商品、接受与提供劳务、 金融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或参考市场价的协议价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可避免的正常业务往来,定价原则、结算方式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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