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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108.2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19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2,108.2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26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43.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00%。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了便于社会公众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1、网上路演时间:2020年5月7日(周四)下午14:00-17:00;

  2、网上路演网址:全景网(http://rs.p5w.net);

  3、参加人员:发行人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主要成员、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人员。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已于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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