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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0〕035号

  

  股东深圳安信乾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73号)。公司股东深圳安信乾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信乾能”)计划自2019年10月17日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5,184,782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2%。

  本公司于2020年2月8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号)。

  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收到上述股东安信乾能出具的《关于减持华明装备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2020年4月30日,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股东相关承诺与履行情况。

  安信乾能在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时,承诺自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予以锁定,不得转让或上市流通;自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比例不超过50%。

  上述承诺,安信乾能已严格履行。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2、本次实际减持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所减持股份数量未超出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安信乾能出具的《关于减持华明装备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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