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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并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0-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孟新林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孟新林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孟新林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监事会对孟新林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日,孟新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孟新林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孟新林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补选出新的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生效。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下午在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补选新一任职工代表监事。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李丹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职工大会选举表决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经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丹女士:出生于1972年9月,中国国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19年4月至今任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4月,任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副总工程师,2012年11月任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总裁办主任,2010年10月任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

  李丹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位。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监事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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