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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20-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4月28日、2020年4月29日、2020年4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2020年4月27日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经向控股股东询问,目前股东方仍在继续推进股份转让相关事宜,待后续与德州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确定股份转让价格、股数、权益变动方式等内容后,披露详尽协议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跟进并披露相关情况。

  2、经向控股股东询问,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不存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3、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14)、《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15)已于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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