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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提交《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回复材料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0-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3月20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289号),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披露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收到上述反馈意见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积极的准备,反馈意见答复工作已取得较大进展,但是反馈意见回复涉及大量的数据调取,以及相应的核对、分析工作,相关工作任务量较大,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复材料并报送。

  为了切实稳妥地做好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经与各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报送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申请》,申请延期至2020年6月15日前提交反馈意见回复。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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