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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媒体报道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448号),现将内容公告如下:

  “2020年4月30日,你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媒体报道称,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存在拒绝部分股东现场参会等情形。为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就相关事宜明确要求如下。

  一、请公司核实并说明媒体报道有关情况是否属实,明确说明是否存在无故限制或阻挠投资者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二、请公司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请律师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则,妥善处理本次股东大会及媒体报道事宜,保障股东正常行使股东权利。请你公司收到本工作函后立即披露,并在2个工作日内披露对本工作函的回复。”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尽快回复并及时披露。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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