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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7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索菱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8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53元,共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44,874,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1,603,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3,271,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己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48270014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的金额为31,355.43万元,其中:公司募集资金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14,728.2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16,627.17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1.82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3.49万元。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7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涂必行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索菱股份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涂必勤等投资者持有的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因此需向涂必勤等投资在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162,18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42元;另外,需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锁价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705,52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42元。

  截至2017年3月27日,本公司己收到涂必勤等投资者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506,264,822.02元,各股东均以其持有的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资;本公司收到肖行亦、深圳市中欧润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嘉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共3户特定投资者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229,999,970.5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1,749,999.2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8,249,971.24元。上述募集资金己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70003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的金额为21,059.52万元,支付相关费用438.49万元,转为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28.1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到位后支付现金用于购买涂必勤等投资者持有的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的金额为21,059.52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0.54万元。

  (三)非公开发行债券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466号)以及《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5亿元的公司债券,扣除与发行有关的承销费用600.00万元后,2017年10月27日,公司收到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汇入的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49,400.00万元。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流动资金贷款为42,733.21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23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索菱”)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贝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旗舰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办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各方严格按照监管协议执行,无违约情形。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  公司于2015年9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存放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贝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募集资金变更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索菱”)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贝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2015年10月16日,公司与光大银行田贝支行、招商证券解除了原在光大银行田贝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39150188000034385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余额及利息收入合计人民币151,883,014.64元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在光大银行田贝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39150188000037067,公司原在光大银行田贝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39150188000034385己进行了注销。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广东索菱、公司与光大银行田贝支行、招商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  公司“汽车影音及导航系统生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金额己于2016年12月2日使用完毕,并办理了专户注销手续。

  *3  2019年3月23日,公司公告称其最新查询银行账户信息了解到,公司近期新增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其中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汽车导航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旗舰支行开立的账号为8110301013800002424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冻结时余额为1,231,135.29元。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现已更名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各方严格按照监管协议执行,无违约情形。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非公开发行债券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署《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项目的主办人员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各方严格按照监管协议执行,无违约情形。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15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汽车导航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茜坑社区租赁的冠彰厂房第5栋第四层”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茜坑社区租赁的冠彰厂房第5栋第四层和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78号大冲商务中心1栋2号楼(B座)28楼”,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8)。

  公司2017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为适应公司产能规划调整,将“汽车导航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广东索菱和索菱股份,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茜坑社区冠彰厂房第5栋第四层和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78号大冲商务中心1栋2号楼(B座)28楼”变更为“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兴科东路1号广东索菱厂房1楼和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78号大冲商务中心1栋2号楼(B座)28楼”。

  4、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年6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己投入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4,728.2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未使用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报告期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按规定存在募集资金专户。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汽车导航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股入募集资金金额为3,982.32万元,其中“人才引进”为441.5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850.00万元,合计1,291.53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研发人员工资合计3,374.18万元。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4、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无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8月11日公司第三届八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28.14万元。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非公开发行债券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3。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4、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无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结余募集资金尚

  未使用。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度,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严重违规情形。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附表3:

  2019年非公开发行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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