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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916       证券简称:深南电路     公告编号:2020-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4月1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39,3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11.5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红利390,264,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39,3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2.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39,36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475,104,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5月1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5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0年5月1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5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首发前限售股。

  4、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4月29日至登记日:2020年5月1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0年5月13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注:最终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475,104,000股摊薄计算,2019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2.5947元。

  九、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以下事项的股票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1、根据《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深南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149.25元/股调整为105.7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5月1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公告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2、根据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编号:2018-062)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授予价格为46.37元/股。2018年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授予价格由46.37元/股调整为38.02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授予价格将由38.02元/股调整为26.34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P=(P0-V)/(1+n)=(38.02-11.5/10)/(1+4/10)=26.34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 n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具体回购价格调整事宜,公司将会另行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

  3、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公司首发限售股东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即19.30元/股。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2017年度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18.79元;2018年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15.03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将对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后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不低于9.91元。

  十、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城东路99号5楼

  咨询联系人:张丽君、谢丹

  咨询电话:0755-86095188

  传真电话:0755-86096378

  十一、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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