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0-57

  债券代码:112807         债券简称:18宜健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9:15至15:00。

  (四)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口右侧宜都花园宜华健康二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者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4日

  (七)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20年5月14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为:

  1、审议《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议案》

  9、审议《关于同意公司子公司达孜赛勒康与公司参股公司宜鸿投资有限公司其下属医院签署医院管理服务协议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提供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11、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薪酬政策的议案》

  13、审议《关于确定公司监事薪酬政策的议案》

  14、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4.01、审议《关于选举陈奕民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4.02、审议《关于选举王少侬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4.03、审议《关于选举刘壮青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5、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5.01、审议《关于选举袁胜华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5.02、审议《关于选举王振耀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6.01审议《关于选举陈超纯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一)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30-16: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口右侧宜都花园二楼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口右侧宜都花园二楼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15800)

  2、联系电话:0754-85899788

  3、传真:0754-85890788

  4、联系人:陈晓栋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150;

  2、投票简称:“宜健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非累积投票和累积投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 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 15.1,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议案15.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 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议案16,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 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我单位/个人对本次会议议案未明确表达意见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代理人签名(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期间:   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权受托人投票。

  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