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0-09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9日披露了《2019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20-039),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与业绩快报存在差异,现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快报修正前后对比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表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业绩快报修正原因说明
1、修正情况
公司《2019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20-039)预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554,116,339.93元,营业利润440,529,817.58元,利润总额493,652,509.2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8,064,178.65元,基本每股收益0.2141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46%;预计报告期末总资产24,659,538,726.2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9,818,757,405.5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6.41元。
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京永审字(2020)第110029号审计报告,修正后的业绩情况如下: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328,178,532.73元,营业利润391,642,063.48元,利润总额530,024,683.1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0,097,454.08元,基本每股收益0.2611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17%;报告期末总资产22,751,389,110.6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9,877,581,690.7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6.45元。
2、修正原因
由于疫情期间,公司与会计师沟通不顺畅,公司将下属孙公司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19年12月份取得的厂区政府拆迁补助计入往来款,后续根据会计师现场审计的专业判断,认为拆迁款总额扣除拆迁的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净值后的8,758.43万元,应计入营业外收入,导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较快报发生较大变化。
三、董事会致歉声明
公司对本次业绩快报与经审计业绩存在差异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制度进行责任认定和处置。公司将在日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加强内部管控,提升相关部门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业绩快报的准确性,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就本次事宜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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