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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0-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9),公司将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

  2020年5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议案》、《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英维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维克投资”)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经核查,英维克投资现持有公司股份57,192,09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62%,具备提案资格,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召集人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上述临时提案的增加,且增加的提案属于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范围,因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所增加。除该增加外,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议案不变,同时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现对《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9)补充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15至2020年5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情形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

  7、出(列)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3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议案:

  2、议案披露情况

  议案1-17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2020年5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3、特别决议提示

  以上第10、13、14、16、17项议案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暨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单独计票提示

  议案5-12、议案16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5、涉及关联事项提示

  以上第9项议案在审议时,该议案关联股东深圳市英维克投资有限公司、齐勇应回避表决。

  以上第12项议案在审议时,该议案关联股东上海秉原旭股权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康子工业贸易有限公司、北京银来天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格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应回避表决。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2日-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1-3楼董事会办公室。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2020年5月18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7、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请参加会议的股东提前半小时入场。

  2、联系人:欧贤华

  3、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3楼,邮政编码:518110

  4、联系电话:0755-66823167

  5、传真号码:0755-66823197

  6、邮箱:IR@envicool.com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七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委托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本人签字。

  附件2: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持股数量请填写截至2020年5月12日15:00交易结束时的持股数。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0年5月18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37投票简称:英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0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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