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0-082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股东湖南华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曾于2019年10月0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133),我司股东湖南华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彭程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不超过10,640,000股(占我司总股本比例约1.99%);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不超过21,280,000股(占我司总股本比例约3.98%)。
2020年4月30日,我司收到华夏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减持中交地产股票计划期满的告知函》,截至2020年4月30日,华夏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已期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1、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截至2020年4月30日,华夏集团持有我司股份29,696,224股,占我司总股本的5.55%,华夏集团一致行动人彭程持有我司股份8,095,920股,占我司总股本的1.51%。减持计划期间内,华夏集团未减持我司股份,华夏集团一致行动人彭程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我司股份691,500股,占我司总股本比例0.13%,具体如下:
彭程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大宗交易。
华夏集团在2008年5月19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持有我司股权比例为9.2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夏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我司股权比例为7.06%,累计减持比例为2.1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华夏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华夏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已期满,无违规情形。
3、华夏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无最低减持价格承诺。
三、备查文件
华夏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减持中交地产股票计划期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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