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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598   股票简称:中国外运    编号:临2020-022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关于稳定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价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基于实际情况和相关措施的可行性,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中国外运”)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外运长航”)商议并确定拟采取中国外运长航增持本公司A股股票的措施稳定本公司A股股价。

  2020年5月6日,本公司收到中国外运长航《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告知函》。中国外运长航拟自2020年5月7日起12个月内,以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增持本公司A股股票。

  本次增持价格区间:根据《承诺函》,原则上不高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目前为人民币3.84元/股。本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本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将相应进行调整。

  中国外运长航本次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后续增持无法实施的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完成的风险。

  本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时,为稳定本公司A股股价,保护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外运长航、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于2018年4月分别出具《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A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暨2018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一、稳定股价措施的触发条件

  根据《承诺函》,在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第三方恶意炒作之因素导致本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第20个交易日为“触发日”,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且本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则本公司将与控股股东中国外运长航商议并确定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外运长航增持本公司A股股票、本公司回购本公司A股股票或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方案。

  自2020年4月1日起至2020年4月29日,本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已首次连续 20个交易日低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本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3.84元人民币),已触发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触发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1号)。

  二、本次稳定股价措施的相关事项

  根据《承诺函》,基于实际情况和相关措施的可行性,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外运长航商议并确定采取中国外运长航增持本公司A股股票的措施稳定本公司A股股价。本公司于2020年5月6日收到中国外运长航《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告知函》,中国外运长航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方式增持本公司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现将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主体:中国外运长航。于本公告日,中国外运长航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4,169,376,639股(其中A股4,062,193,639股,H股107,183,0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6.34%。

  2、增持目的: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本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中国外运长航决定增持本公司A股股票,该举措亦有利于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

  3、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方式增持。

  4、增持股份的种类: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份。

  5、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

  6、增持价格区间:根据《承诺函》,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价格原则上不高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目前为3.84元人民币/股。本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本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将相应进行调整。

  7、增持实施期限:自2020年5月7日起12个月内。增持期间内,若本公司A股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本次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8、增持资金来源:中国外运长航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后续增持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其他事项说明

  1、增持股份的锁定期安排:中国外运长航在本次增持计划最后一笔增持交易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出售上述增持股份,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有、转让增持股份。

  2、实施终止情形:根据《承诺函》,在稳定股价启动条件满足后,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中国外运长航已制订或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已开始执行的措施视为实施完毕而无需继续执行:

  (1)本公司A股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每股净资产;

  (2)继续增持本公司A股股票将导致其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中国外运长航在实施本次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中国外运长航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完成的风险。

  5、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中国外运长航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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