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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0-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0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即2019年10月14日至2020年4月14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0年4月20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内,除下列核查对象外,本激励计划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经核查:以上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其知悉内幕信息之前,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其对二级市场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未从任何其他方式获得相关事项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综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所有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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