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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0-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蓝帆医疗”)于2020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会议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6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一诺路48号蓝帆医疗办公中心第一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文静女士。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3名,代表股份402,161,9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7167%。

  其中: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2名,代表股份363,397,1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6956%;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11名,代表股份38,764,74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211%;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20名,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71,582,3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253%。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同意402,150,8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1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1,571,2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45%;反对1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55%;弃权0股。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同意402,150,8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 %;反对1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1,571,2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45%;反对1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55%;弃权0股。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402,144,7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 %;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1,565,1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760%;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40%;弃权0股。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402,144,7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 %;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1,565,1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760%;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40%;弃权0股。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402,144,7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 %;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1,565,1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760%;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40%;弃权0股。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402,144,7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 %;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1,565,1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760%;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40%;弃权0股。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402,144,7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 %;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1,565,1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760%;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40%;弃权0股。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19年度及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差异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同意402,144,7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 %;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1,565,1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760%;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40%;弃权0股。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402,144,7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 %;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1,565,1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760%;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40%;弃权0股。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0.0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鉴于股东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刘文静女士、孙传志先生为关联股东,因此回避表决。上述股东合计持有有效表决权330,579,543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71,571,2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5%;反对1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5%;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1,571,2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45%;反对1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55%;弃权0股。

  10.0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同意402,144,7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 %;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1,565,1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760%;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40%;弃权0股。

  10.03  监事薪酬方案

  同意402,150,8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 %;反对1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1,571,2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45%;反对1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55%;弃权0股。

  10.0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鉴于股东刘文静女士、孙传志先生为关联股东,因此回避表决。上述股东合计持有有效表决权3,760,300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398,371,3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4%;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1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1,552,0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577%;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40%;弃权1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401,887,7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8%;反对274,2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2%;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1,308,1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6169%;反对274,2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831%;弃权0股。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401,873,6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3%;反对274,2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2%;弃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1,294,0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972%;反对274,2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3831%;弃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97%。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同意402,130,6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2%;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1,551,0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563%;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40%;弃权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97%。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

  14.0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文静

  同意364,328,8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9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7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7.1475%。

  表决结果:刘文静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振平

  同意364,330,7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9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75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7.1501%。

  表决结果:李振平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3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孙传志

  同意364,326,7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9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747,1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7.1446%。

  表决结果:孙传志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4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钟舒乔

  同意364,326,7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9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747,1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7.1446%。

  表决结果:钟舒乔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

  15.01独立董事候选人刘胜军

  同意364,413,8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1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834,3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7.2662%。

  表决结果:刘胜军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2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书魁

  同意364,418,7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1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839,2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7.2731%。

  表决结果:董书魁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3独立董事候选人宫本高

  同意364,416,7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14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837,2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7.2703%。

  表决结果:宫本高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累积投票);

  16.01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祝建弘

  同意364,313,6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8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734,0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7.1263%。

  表决结果:祝建弘先生当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6.02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周治卫

  同意364,418,7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1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839,2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7.2731%。

  表决结果:周治卫先生当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靳如悦律师和张晓敏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具备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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