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0临034号
转债代码:110803 转债简称:国泰定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5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董家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选举董家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选举熊旭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国泰集团第五届董事会选举以下人员为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名单如下:
(1)董家辉先生、熊旭晴先生、辛仲平先生、潘亮先生、汪志刚先生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董家辉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任公司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2)汪志刚先生、陈共孙先生、柳习科先生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汪志刚先生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3)柳习科先生、刘元魁先生、李汉国先生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柳习科先生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4)李汉国先生、潘亮先生、柳习科先生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李汉国先生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上述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自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同意聘任熊旭晴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同意聘任黄苏锦先生、龙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同意聘任彭学华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同意聘任李仕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同意聘任何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杨洁芸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同意聘任李华才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同意聘任程敏女士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 1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子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临036号)。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临037号)。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八日
简历:
黄苏锦先生,1968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东同矿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经理,江西省民爆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龙 江先生,1967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规划发展部副部长兼江西恒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省民爆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彭学华先生,1965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江西中煤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江西威源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江西省民爆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江西威源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江西省民爆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李仕民先生,1966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江西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中共党员。历任江西机械化工厂财务科会计、副科长、科长、副总会计师,江西省军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经理、总会计师,现任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何 骥先生,1984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助理律师、执业律师,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事务部部长,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李华才先生,1964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江西机械化工厂历任销售副科长、科长、厂长助理、副厂长,江西吉安国泰特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主持经理层工作)。
杨洁芸女士,1983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历任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证券部经理,泰豪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南昌泰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风控负责人,奥光动漫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程 敏女士,1980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江西机械化工厂财务副科长,江西吉安国泰特种化工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部长,江西五洲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审计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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