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2020-030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5月7日上午11:0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3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侦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实现发展规划目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n.cn)上的《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该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为保证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n.cn)上的《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经初步核查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后认为:列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符合《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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