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0-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5月7日下午3:30起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为2020年5月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7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镇牧家桥琴山50号,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程先锋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38,052,4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4999%。
1、公司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29,649,2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820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403,2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794%。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1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4人,参加网络投票的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796,0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72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及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37,967,62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2%;反对84,8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711,2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145%;反对8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8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37,967,62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2%;反对84,8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711,2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145%;反对8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8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37,967,62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2%;反对84,8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711,2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145%;反对8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8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37,967,62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2%;反对84,8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711,2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145%;反对8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8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37,917,02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8%;反对135,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660,6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458%;反对13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5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37,149,92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23%;反对880,5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6%;弃权22,0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893,5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6404%;反对88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1558%;弃权2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038%。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37,942,42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6%;反对110,0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4%;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686,0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811%;反对1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18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37,967,62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2%;反对84,8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711,2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145%;反对8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8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已终止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37,967,62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2%;反对84,8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711,2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145%;反对8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8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32,265,545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45%;反对5,786,876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55%;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009,1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6.3980%;反对5,786,8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3.60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37,908,62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3%;反对121,8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弃权22,0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652,2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6680%;反对12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1282%;弃权2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038%。
(十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2.1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9年10月)
表决结果:同意537,959,22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7%;反对93,2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702,8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1367%;反对9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86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12.2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9年12月)
表决结果:同意537,959,22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7%;反对93,2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702,8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1367%;反对9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86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12.3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0年02月)
表决结果:同意537,959,22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7%;反对93,2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702,8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1367%;反对9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86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37,967,62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2%;反对84,8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711,2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145%;反对8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8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37,967,62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2%;反对84,8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711,2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145%;反对8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8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王炜律师、胡承伟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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